雄县2023年防汛应急抢险保障物资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雄县2023年防汛应急抢险保障物资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用项目管理 V3.0 交易信息平台”同时下载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XJ022023ZFCG001
项目名称:雄县2023年防汛应急抢险保障物资项目
预算金额:883892.08元
最高限价:883892.08元
采购需求:雄县2023年防汛应急抢险保障物资项目,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一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期限:接到甲方指令后10日内供货完毕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本国货物、支持节约能源、支持环境保护、支持中小微企业等。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及行贿犯罪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登录网站自行查询,查询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代理公司将现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3)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存在以上情况的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均做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同时在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用项目管理 V3.0交易信息平台”自行下载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自主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9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报名前,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按照网站要求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核验通过后,即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iuanjiaotu.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前,供应商应当使用“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河北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若供应商在使用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系统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1880-195。
3、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并选择审核地点,携带证明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变更。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及时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响应的,责任自负。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雄县改革发展局
地址:保定市雄县
采购联系人:王晶
联系方式:0312-5561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联系方式:0312-5075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伟涛、宋建
电 话:0312-5075592
八、本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