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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保定市莲池区妇幼保健院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进口)项目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20-12-16 08:37:48  浏览次数: 次  :

保定市莲池区妇幼保健院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进口)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市莲池区妇幼保健院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进口)项目 ,已由 保定市莲池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莲发改审字【2020】27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及自筹 ,招标人为 保定市莲池区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保定市莲池区妇幼保健院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进口)项目
招标人:保定市莲池区妇幼保健院
项目地点:保定市莲池南大街1248号
合同估算价:267万元。一标段:240万元;二标段:27 万元;
计划供货期:按甲方要求按期供货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范围:项目占地9.5亩,总建筑面积为4252. 47平方米。购置安装诊疗设备、辅助检查设备、预防保健设备、健康教育设备、相应的病床单元设施等配套设备。一标段:购置妇产科专用彩色超声诊断系统一台;二标段:购置骨密度测量仪(超声)一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国家政策规定应具有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5 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医疗器械注册证》应与投标产品名称一致;
3.6 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7 代理商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制造商产品,若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同一制造商只能出具一个授权函);
3.8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9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0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2020年 12 月 16 日至 2020年 12 月 22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1 月 6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定市莲池区妇幼保健院
地 址:保定市莲池南大街1248号
联 系 人:王保暖
电 话:0312-2017107
传 真:0312-2017107

招标代理: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邮 编:071000
联 系 人:张达
电 话:0312-5075573
传 真:0312-507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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